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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滦河河务事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23 来源: 河北省水利厅 作者:佚名


  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2024年4月22日至5月30日,对省滦河河务事务中心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8日,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省滦河河务事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协调,系统研究部署。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及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深入研究,举一反三、对号入座,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吴凤友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照单全收,做到立行立改。对于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中心本着“照单全收”的原则,结合职能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实事求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反馈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限逐项落实,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边整改、边提升,既抓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中心纪委全程跟进,采取下发提示函、组织回头看等措施,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针对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31个(含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1个)。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厅党组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2022年党委会议基本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召开的32次党委会中,17次未明确“第一议题”事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修订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将“第一议题”制度列入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范围并严格落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巡察反馈问题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党委会6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此项措施已完成。

  (2)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一学一报”制度不严格。2021至2023年季度学习情况存在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报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修订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和要求。二是巡察反馈问题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学习2次,均及时向厅直机关党委报送相关学习情况。此项措施已完成。

  (3)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学用结合不紧密现象。2021至2023年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记录大部分为学原文的提纲,未发现具体交流研讨内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修订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每位党委成员每年作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二是巡察反馈问题后,已严格按照《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组织中心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次。此项措施已完成。

  2.中心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力度不够足。

  (4)党委班子在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用不够强,履行河系机构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对管辖范围内的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进行技术巡查和技术指导力度不够。中心每年安排对北三河堤防检查指导2至3次,检查的长度仅占北三河省级河道堤防长度的27%,巡查的覆盖面较小;技术指导的方式比较单一,多为座谈交流方式;对厅管桃林口水库运行调度管理技术指导不够,每年仅开展1次巡查指导;对管辖范围内非水利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撑作用发挥不足。2022年和2023年省审批的非水利建设项目有22个,每年巡查指导的次数不足3次;对管辖范围内省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技术指导和支撑还有差距。2021年管辖范围内省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有6个,组织前期踏勘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只有1个。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制度。中心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滦河中心落实职能职责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心落实职能职责实施方案》,修订了《中心技术巡查办法》等制度,将中心职责细化并逐一明确责任部门,以制度执行实效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扩展监督范围。着眼“行业强监管”,采用“四不两直”、视频监控系统等多种检查方式,针对水利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河长制、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滦河河口碍洪问题清理整治等方面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巡查检查。2024年以来,已对滦河、北三河流域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度汛情况、水利和非水利在建工程管理、监督、度汛准备情况开展巡查检查10次,对29座水库、6座水闸、1个水电站、1个橡胶坝、1个扬水站开展排查,对66条河道进行暗访,巡查北三河河道165公里,发现问题300多个,为滦河、北三河流域水利和非水利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拓展指导形式,做好技术支撑。我中心已对相对单一的技术指导方式做出了调整,除传统的座谈方式外,增加了平台对照、分析计算,现场查勘、走访群众,政策解困、开展宣传等方式。2024年,已参与滦河、北三河流域内省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现场踏勘工作共13次,覆盖工矿、输变电、引调水及水利枢纽等多个领域,从河系机构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加强对厅管桃林口水库运行管理巡查指导,2024年已对桃林口水库巡查指导3次。此项措施已完成。

  (5)中心党委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差距。对帮扶村的调研指导力度不足,2023年度个别班子成员未到帮扶村进行调研指导。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已制定班子成员到村调研指导计划,今年3名班子成员已全部到村调研指导。此项措施已完成。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和防控措施不够强。

  (6)中心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中心党委未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制定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健全网络安全工作制度,同时印发了《关于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优化充实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此项措施已完成。

  (7)涉密文件管理保密意识不强,中心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派生定密文件均未标注密级、未按涉密文件管理,不符合保密管理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已印发《关于推进保密工作制度落实的通知》,强化涉密文件管理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派生定密文件标注密级、涉密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中心保密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此项措施已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8)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少,班子成员没有深入联系点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对分管党支部建设进行指导和点评少,2021-2022年发现仅有1个党支部有点评记录,2023年2个党支部无点评记录。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中心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每季度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抓实基层支部建设。班子成员积极对所在党支部建设进行指导和点评,督导支部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截至目前,各支部已对2024年《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全面自查,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此项措施已完成。

  2.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9)落实日常监督不严格。对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备监管不严,1名科级干部报备材料不完整,2名正处级干部仅在中心纪委报备,未按管理权限向上级报备;廉政档案未按规定动态更新;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复函,未履行纪委书记审签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严格报备流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严格监管,按管理权限向上级报备,截至目前已有3人按要求报备。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系统纪委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已将中心在职12名科级以下干部的廉政档案重新整理,完善入档材料32份,其中包括新入职干部定级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2024年廉政教育学习培训情况表等材料,对8月份以来新入职4名科级以下干部也及时建立了廉政档案,实现动态更新。新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函,全部按规定履行纪委书记审签程序。此项措施已完成。

  (10)制度建设有欠缺。2021年6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适用制度保障的党规依据均不是当时最新版本。2022年度未及时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2024年9月,已按照最新版本及时修订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此项措施已完成。

  3.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控还有差距。

  (11)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签订无法人授权,没有审批程序;合同部分条款约定内容不完整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巡察组反馈问题以后,对签订的合同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将原来没有法人授权的合同补充了法人授权委托书。综合部在以后签订合同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心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条款内容综合部进行初审,财务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核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此项措施已完成。

  (12)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票据附件不全,会计支出科目核算不规范情况。有“食堂燃气费”在“电费”中列支,“党史学习教育展板制作费”在“办公费”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现象等。日常支出大多未附事前报告或请示,工资、公积金、保险等人员费用等大额支出没有分管领导签批,部分支出凭证没有经办人员签字。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支出科目,对附件不全的票据进行了补充。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按照中心《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规范了事前报告或请示支出事项,按资金管理权限补充了支出签批手续。此项措施已完成。

  (13)预算执行不严格。2021和2022年购置的保鲜柜、干部档案管理系统等资产3.13万元,无资产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心资产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意识,加强预算管理,提前谋划资产采购,做到政采预算应编尽编。此项措施已完成。

  (1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报废固定资产清理无清单,低值易耗品采购和领用无出入库手续及验收单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制定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采取了补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完成了整改,对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认真验收并填制验收单,对需要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填制领用单,其他物品全部登记。此项措施已完成。

  (15)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2022年至今租用社会车辆66次,部分无单位领导审批手续;车辆加油卡充值和ETC 通行卡充值超出规定限额。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制定了《中心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公务车辆加油卡和ETC通行卡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租用社会车辆单位领导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加油卡和ETC卡充值,针对超限额问题,在满足要求之前不再充值,目前超限额部分已完成退还手续。今年下半年共租车8次,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管理。此项措施已完成。

  4.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6)党委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少,调研工作浮于表面,形成调研报告数量少,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按照《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心已明确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完成1项调研任务,形成1篇调研报告。今年,3名班子成员均已完成调研任务并形成调研报告共计3篇。此项措施已完成。

  (17)公文格式不规范,存在正式文件未盖章、个别文件文号重复使用、页面布局、版记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心公文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对已印发正式文件未盖章的已全部补充完善,对文号重复使用的已进行了销号处理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公文审核流程,对后续印发的文件全部补充完善了版记页面。此项措施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在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党委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存在偏差。

  (18)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不到位。党委会议题包括有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集体廉政谈话、调研成果交流会等议事决策规则范围以外的内容。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修订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内容。二是巡察反馈问题后,已严格按照议事范围、内容召开党委会6次。此项措施已完成。

  (19)会议决策程序不规范。记录党委会研究议题时,存在仅用“与会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全体同意”“全体没有意见,同意”记录决策程序,未充分体现出每个党委成员的意见;2021至2023年的党委会议记录中,9次未经会议主持人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修订了《中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了规范。巡察反馈问题后,党委会研究议题记录中完整记录了每个党委成员的发言,充分体现发言者的意见,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记录经会议主持人签字确认规定。此项措施已完成。

  (20)应由党委会研究决策的事项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2021年3月2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了领导临时工作分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修订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制度》,今年,已召开主任办公会3次,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议事范围、内容召开。此项措施已完成。

  2.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21)支部班子建设不规范,所属3个党支部党员均在7人以上,均未按规定设立支部委员会,弱化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所属3个党支部已完成增选支部委员工作,每个党支部均选举产生了年富力强、群众基础好、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支部委员。此项措施已完成。

  (22)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2022年全中心4个党支部均没有民主评议党员记录;2个党支部无组织生活会记录;2个党支部党课次数少于每季度一次。2023年第一党支部共讲党课3次,且集中在一个月内。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厅下发的《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等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书记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开展好支部讲党课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截至目前,各支部已讲党课共计9次。此项措施已完成。

  (23)《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应记未记情况较为严重。存在入党积极分子未记录在册,党员发展、转正、民主评议等得票情况记载不明确;党员大会记录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转入转出党员记录备注不完整,无党委考评结果记录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党群工作部(人事部)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记录在册,党员发展、转正、民主评议等情况记载是否明确,党员大会记录人数与签到人数是否相符,转入转出党员、党委考评结果记录备注是否完整,有无民主评议党员记录等,并将问题反馈给了各支部,各支部已认真补充完善。中心将定期组织对各支部填写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此项措施已完成。

  (24)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程序不全面。中心党委近三年来制定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考核评议(暨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中“支部书记考评”程序缺少党委书记点评环节。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修订了《中心党委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办法》,明确了支部书记党建述职中党委书记点评环节。今后支部书记党建考核工作将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点评环节。此项措施已完成。

  3.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

  (2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谨。2022年部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修订了《中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心科级及以下干部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在下半年5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中,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此项措施已完成。

  (26)干部考核工作不规范。未及时修订《内部量化考核办法》,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认定不准确;部分年度优秀等次人员缺少《奖励审批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了《中心综合年度考核办法》,树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机制导向,为规范化开展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工作打好制度基础。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全面梳理补充。中心对所管辖的干部职工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审核,对周华健等3名2022年新入职干部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规范问题、孟凡超等3人缺少2022年《公务员奖励审批表》问题及考核登记表缺少单位负责人考核意见和签字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通过专业人员讲课、开展网络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公务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此项措施已完成。

  (27)干部任免材料不规范。个别干部缺少职级晋升《现实表现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单位党委未盖章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对中心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材料进行审核,针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档案进行了分类化、清单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陈继峰等2人缺少《现实表现材料》及高云梦等5人《干部任免审批表》不规范的问题已全部补充完善。此项措施已完成。

  (28)干部档案不完整。个别干部缺少《干部履历表》《入团志愿书》等,《干部履历表》盖章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厅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对陈宝阳等4人缺少《干部履历表》或盖章不全的,已按规范要求及时填写、补充完善并归档;对韩振岭等6人缺少《入团志愿书》的,通过查找或请入团单位出具证明或复印团员证,现已全部补充完善,确保了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此项措施已完成。

  (29)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不及时、不规范。部分干部未进行“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核认定,缺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存在审批机关意见签署时间有明显讹误和签字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对张宇航等5人未进行“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核认定的已全部进行审核认定,对申航等6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的已全部重新填写。同时突出标准,严格把关,材料归档要经人事部主管副部长和部长审核,杜绝档案“带病”入库。不定期专项检查档案管理工作,清点档案,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此项措施已完成。

  (四)党委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纪委监督责任未全面落实,长效管用的机制尚未建立

  1.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做到集成整改、一体整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30)2021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46万元,2022年4月11日完成整改;2022年审计又发现应记未记固定资产40.9万元,2022年10月20日完成整改;2023年7月形成固定资产17.3万元,8月形成固定资产3.42万元,仍存在应记未记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修订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严格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做到了应记尽记。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通过专业人员讲课、开展网络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此项措施已完成。

  2.纪委履行审计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31)针对2021年和2022年提出的固定资产应记未记审计整改问题,纪委未跟进督导提醒履行整改监督责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依据《中心纪委工作制度》,8月,中心纪委给财务部下发《关于提供问题整改情况的函》,跟进督导提醒,履行整改监督责任。财务部及时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一是关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财务部采取了补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完成了整改。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关于“报废固定资产清理无清单”问题。财务部根据当时已报废固定资产的变卖情况,制作了固定资产清理清单,作为附件补充在原记账凭证后。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关于“低值易耗品采购和领用无出入库手续及验收单”问题。财务部与综合部积极配合,在巡察组提出相关问题后立行立改,对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认真验收,并填制验收单,对需要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填制领用单,其他物品全部登记。此项措施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中心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整改高压态势。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一抓到底,长抓常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动力,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进一步补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短板,持续激发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河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向上突围做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15-2056723;

  邮政信箱: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35号;

  电子邮箱:lhjrsc@163.com 。

   中共河北省滦河河务事务中心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4/12/23/BFE4EEC74ADB4AB38EAC00EC598C79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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