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安排,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4月22日至5月30日,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9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把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抓整改落实。中心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以敢于担当的精神、从严从实的作风、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刘俊滨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俊滨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牵头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统筹调度分管单位问题整改,指导责任单位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时间节点清晰、措施针对性强;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成效显著。
9月26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厅相关领导到会列席指导。党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从具体问题、具体事入手,找准问题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基础。
(三)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整改初期,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2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梳理为42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90条整改措施,形成《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落实省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报告》,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中心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厅党组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全面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二、已经完成整改的情况
经过3个月的整改,截至目前,针对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2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期间厅直机关纪委、人事与科技处就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下发提示函,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反馈情况。2024年11月20日,厅直机关纪委就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审核意见,中心党委严格按要求修改完善,经中心党委会审议通过。
(一)整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主题教育与巡察整改结合不紧密。2022年巡察指出的‘党委中心组学习缺少方案和记录,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交流发言少’问题,2023年主题教育期间,多名处级干部的主题教育体会文章未结合工作职责”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按照《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组织开展学习研讨。9月2日、11月4日,分别组织开展了第三、第四季度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职责撰写交流发言材料14份,开展了集中研讨。此项措施已完成。
2.“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关于“纪委对2022年巡察指出的‘深入基层调研较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有待加强,对基层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不够全面’问题整改监督力度不够,中心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少问题未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项。一是中心纪委加强调研报备管理,班子成员调研计划报送省厅的同时,抄报中心纪委。中心纪委以调研登记表形式全面跟踪班子成员调研开展情况。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中心纪委建立专项监督台账,对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班子成员分别选题开展了实地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6份,截至10月底,6名班子成员均完成了调研报告并向纪委报备。此项措施已完成。四是完善长效机制,9月12日中心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此项措施已完成。
3.“巡察整改举一反三不够。”
(3)关于“2022年巡察指出的‘公文格式不够规范,存在请示、报告类上行文件均无‘签发人’、页面布局、版记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巡察‘回头看’发现2023年仍有党委红头文件排版不标准,上行文件无‘签发人’等同类问题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8月15日至16日,综合科全面梳理自查2023年以来印发的470件公文,对存在问题的2件公文重新排版、归档。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了发文校对和审核机制,严格规范公文格式和处理流程,从源头上解决公文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9月20日,组织中心领导、总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公文收文员开展了公文处理培训,组织学习了公文格式、公文处理与OA办公系统应用等相关内容,提升了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此项措施已完成。
(4)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力,2022年巡察反馈的‘没有形成有效的干部交流机制,存在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过长的问题’原有问题已整改,但巡察发现,某科级干部在本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按规定进行交流”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严格落实《河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办法》,于9月18日完成了1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干部交流工作。此项措施已完成。
(5)关于“在2022年巡察中发现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学习效果有待提高,学习缺少学习方案和学习记录’问题整改后仍有短板,2023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没有考勤记录。2024年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没有学习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梳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程序和相关要求,编制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程图,明确学习各环节程序清单。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编制了“学习记录纸模板”,标示出应记录的各项内容,严格学习签到和学习记录,自第三季度集中学习时正式启用。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9月20日,调整了中心组学习秘书,明确学习秘书职责。此项措施已完成。
4.“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立不到位。”
(6)关于“2022年巡察反馈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附件不全、报销单据和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正确等情况’问题改了又犯,巡察‘回头看’发现会计基础工作仍然存在会计凭证附件不全、资产确认不完整、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9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经费账进行审计,针对会计凭证附件不全、资产确认不完整的问题,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审计的结果,对不完善的附件进行了逐一核实补充,并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以及工具用具清单进行了检查与梳理。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3日,邀请省水文中心专家王华胜同志就预算、核算、决算及审计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财务工作人员并就有关问题与专家深入交流,培训效果明显。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9月25日,印发《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内部控制手册》,要求各科室、所站深入学习,严格落实。此项措施已完成。
(7)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问题边改边犯,整改后仍存在应盖章未盖章、实际参会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未粘贴党费票据、记录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编发了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要求各党支部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自查,并补充完善。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29日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培训,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进行专题学习。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专项检查,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限期整改。此项措施已完成。
(二)巡察发现的新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悟笃行不够到位。”
(1)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成效不高。中心党委未制定主题教育6个专题工作方案”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党委集中研究制定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措施,于9月23日印发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此项措施已完成。
(2)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对主题教育总要求、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两个维护’具体内容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编制印发了“主题教育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各科室、所站分别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全面加强对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等内容的学习和理解。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1月4日,组织开展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考试。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在“家庭助廉”系列活动家风故事分享会上,对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现场问答。此项措施已完成。
(3)关于“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示范作用不强。2023年、2024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未按要求安排青年干部列席,无辅导报告,青年干部跟进学、同步学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中心党委专题研究青年理论学习工作,9月20日调整了中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导师,撰写辅导报告7篇,集中开展交流辅导。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20日印发《进一步加强青年理论学习的通知》,严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列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三、第四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列席。此项措施已完成。
2.“中心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4)关于“河系内技术支撑、技术指导主动对接意识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未能主动对部分参加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非水利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管理进行跟踪技术巡察和指导”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8月16日,组织河道科、闸涵科、水资源科、调水科进一步学习领会省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厅直单位职能作用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厅交办工作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组织河道科、闸涵科、水资源科、调水科主动对接省厅规划计划处等13个业务处室,承接交办工作。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积极联系河系内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心参加审批的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工程(河北省段)、黄骅市神华大街北伸跨河大桥工程等进行了跟踪技术巡察和指导,参加完成了河湖处组织的《献县水毁公路恢复重现工程(子牙河等8条河道及献县泛区桥梁、道路)防洪评价报告》等十余项评审工作,完成了《省道S216吕桥至千童公路盐山县绕城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等7项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现场踏勘与评审会等。此项措施已完成。
(5)关于“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与职能作用发挥需要不匹配。在规划计划、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方面内部培训不够到位,部分职能科室对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不够全面、不够准确”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常态化组织开展提升综合能力、水利专业技术工作水平的学习培训,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一是积极参加系统内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全省水资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培训班、2024年“节水监管专项行动”省级检查组培训会等。二是着重加强单位培训,7月8日、9月25日,开展了水资源监督管理检查、取水许可等专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北省引黄工程运行管理规定》《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和《2024年河北省主要行洪河道洪水调度方案》中漳卫南运河系、子牙河系洪水调度方案等涉水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经常性的全面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此项措施已完成。
(6)关于“技术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多科室、多专业联合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在涉及财务、工程管理等多专业的水利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中仅由财务科独立完成,影响了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深度”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加强各相关科室间联动配合,工作前充分沟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质效。一是4月7日至9日、6月4日、6月11-12日,河道科牵头,与闸涵科、水资源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水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各科室结合自身职责分别就水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安全度汛措施、工程存在隐患、观测设施和备用电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综合提出意见建议,督导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直属工程安全度汛。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7月10日-20日水资源科牵头,与闸涵科联合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库坝堤防安全度汛督导检查”,通过暗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省内水利工程建设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度汛等方面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持续盯办,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此项措施已完成。
(7)关于“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3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到帮扶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干部当代表、单位作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强化帮扶责任落实。一是3月18日、10月21日,中心党委两次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乡村振兴工作,就提升帮扶工作质效提出建设性意见。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8月22日、9月30日、10月25日,班子成员先后前往唐县大洋乡北大洋村走访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此项措施已完成。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不够扎实。”
(8)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中心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10月15日,调整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0月17日,中心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10月17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此项措施已完成。
(9)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均未查阅到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专题学习,学习情况记入支部手册。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0月22日至29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查的内容。此项措施已完成。
(10)关于“没有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10月17日,中心党委对今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印发情况通报。此项措施已完成。
(11)关于“舆情防范应对处置措施不足。中心制定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中舆情应对措施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汛前对现有各项预案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中舆情防范应对措施。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26日,印发《关于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加强对舆情防范应对措施等相关内容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提升了水利舆情防范和处置能力。此项措施已完成。
(12)关于“保密管理工作不扎实。存在使用非机要计算机起草派生定密文件的现象;保密制度体系覆盖面不全,涉及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网络、移动硬盘的保密管理规定不够细化;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未标注密级或内部文件,未按密件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项。一是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排查。查明在起草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时,工作人员在非机要计算机上起草了报告开头,被科室领导发现后立即制止,未造成影响。同时就意识形态报告(草案稿)征求党委委员意见时,报告未标注内部文件,知悉范围仅限于党委班子成员,未造成影响。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中心纪委就相关问题对综合科、党群科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强化组织领导,于10月9日调整了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配强保密干部队伍。此项措施已完成。四是规范保密工作流程,保密规章制度上墙。此项措施已完成。五是10月23日组织开展保密专题培训,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提高了保密工作水平,筑牢保密安全防线。此项措施已完成。六是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46份,压紧压实保密工作责任。此项措施已完成。七是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落实、涉密人员管理等34项内容逐项自查自评。此项措施已完成。八是9月6日至18日利用检查终端对52台在用国产计算机开展保密检查,未发现失泄密问题,对在用计算机张贴使用人管理标签和保密提醒提示标签。此项措施已完成。九是9月16日印发《致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工作提醒函》,开展保密宣传活动。此项措施已完成。
(13)关于“抓安全生产工作不够严实。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用力不够,2023年捷地闸发生安全生产意外事件”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风险隐患整改到位,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8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并考试,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为中心水利事业持续稳定向好奠定基础。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9月3日,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培训,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此项措施已完成。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实。”
(14)关于“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2023年未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与科、所主要负责人未开展监督谈话”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编发“谈心谈话记录模板”,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工作的开展和记录。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0月21日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1月1日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11月7日党委书记与各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监督谈话。此项措施已完成。
(15)关于“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未切实履行好联系党支部建设的督导指导以及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责任”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实际,调整了党支部联系点,以便于更好的开展联系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工作。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自10月22日至29日,中心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班子成员针对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进行严格整改,于11月6日前全部整改完成。此项措施已完成。
(16)关于“党支部调整工作进度缓慢。北排海口党支部于2024年2月向党委提交了《关于调整北排海口党支部的请示》,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截至现场巡察结束,仍未完成调整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北排、海口成立党支部的调整工作已于6月份完成。
5.“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还不够严。”
(17)关于“对‘2023年党委一把手同内设机构负责人没有进行监督谈话’问题未采取措施进行监督提醒”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中心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7月18日,就严格落实谈话制度等要求,向党委一把手以及班子成员印发提醒函,以提醒的方式强化监督,做深做实纪检的监督职责。此项措施已完成。
(18)关于“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立覆盖面不全,有多人廉政档案未建立”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4月,中心纪委对2023年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排查,责令9名同志完善了廉政档案,做到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此项措施已完成。
(19)关于“廉政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符合相关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修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模板,严格遵照厅直机关纪委印发的模板执行。此项措施已完成。
(20)关于“动态更新不及时,个别已提任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4月28日,中心纪委印发《关于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厅直机关纪委印发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填写档案信息,做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格式统一且全面覆盖,共收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77卷。10月,要求2024年新入职的1名党员填报了廉政档案。此项措施已完成。
(21)关于“纪委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谈心谈话少,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8月16日,中心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员围绕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深入谈话,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求将谈心谈话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此项措施已完成。
(22)关于“2023年度组织纪委会议和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少”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2024年8月7日,中心纪委组织召开纪检干部培训会,提升了中心纪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增强纪检干部的担当意识,以实际成效助推我中心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18日,纪委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通过《纪委工作制度(修订稿)》,9月19日印发执行,进一步规范纪检工作程序,加强了纪检队伍建设。此项措施已完成。
6.“廉政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
(2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存在廉政风险,报销事项存在多张票据报销时只在一张票据审核签字,手写的报销汇总金额及票据合计张数无法确定是否在审核签字前填写,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9月13日,印发《原始凭证审批汇总单》,要求各科室、所站报销时仔细填写后进行审核签字。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9月19日,针对“《原始凭证审批汇总单》填写”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此项措施已完成。
(24)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2011年水利厅批复的安陵枢纽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至今未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8月27日,完成安陵枢纽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此项措施已完成。
(25)关于“日常公用经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2023年政务外网租用费用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工程管理费’中列支,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2024年政务外网租用费用已列入年初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未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工程管理费”中列支。此项措施已完成。
(26)关于“固定资产出借未按规定报批。2023年7月中心与沧州市南运河城区管理站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冲锋舟借用协议》,将自有冲锋舟借出,未按规定履行资产出借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7月,出借沧州市南运河城区管理的冲锋舟已收回,停靠在北陈屯闸所节制闸下。此项措施已完成。
7.“党委班子建设不坚强有力。”
(27)关于“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严谨规范。出借固定资产冲锋舟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一是中心纪委加强政治监督并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多次在党委会议上就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提示提醒,要求严格执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8月27日,中心纪委组织开展“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专题培训,学习了厅党组、中心党委议事规则,纪委书记就“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的重要意义、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讲解,财务、党群、总务、闸涵等科室进行了交流发言。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出借的冲锋舟已于7月收回。此项措施已完成。
(28)关于“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质量不高、记录不规范。2023年的谈话记录中,多数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有多份记录中谈话人、被谈话人未签字确认”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明确班子成员谈话记录人,严格谈话记录。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0月21日至11月1日,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所站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此项措施已完成。
8.“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中心党委落实《中共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不够到位,对抓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不实不细”
(29)关于“中心党委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视程序不够。2023年度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培训时长未达到教育培训时长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项。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省厅《关于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严格执行“2024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财务知识、“六项机制”等专题培训。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10月31日开展了以科级干部为重点的干部培训班,8月7日开展了纪检干部培训班。此项措施已完成。三是通过省厅水利大讲堂、中心集中培训和线上专题学习等方式,全体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长大幅增加,目前科级干部年度参加培训时长全部已达到90学时以上。此项措施已完成。
(30)关于“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缺少单位负责人考核意见和签字”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9月13日,人事科对在职120余名干部职工的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全面核查,对“缺少单位负责人考核意见和签字”问题进行了整改。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8月13日至9月14日,人事科对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查,补充完善了被考核人签字、时间等要素信息。此项措施已完成。
(31)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符合存档要求。有少数技术干部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未加盖公章”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4月28日,全面核查《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对“单位未加盖公章”的8份材料补盖公章。此项措施已完成。
9.“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
(3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党委会在研究部分预备党员转正时未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9月29日,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围绕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专题学习。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中心党委进一步严格党委会表决程序,各项议题逐一审议表决。此项措施已完成。
(33)关于“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有的同志入党志愿书本人经历起止年月不衔接,存在空档期”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梳理、建立党员档案85份。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印发《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此项措施已完成。
(34)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雷同,甚至发生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有其他支部党员姓名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中心纪委对存在“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有其他支部党员姓名问题”的总务老干部党支部支部书记和负责支部手册记录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编印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组织开展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专项检查。此项措施已完成。
(35)关于“2022至2023年度优秀党员表彰与支部评选结果不一致”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成。此项措施已完成。二是制定评优评先方案,严格评优程序,2023年党建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严谨无误。此项措施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17-5509000;
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4/12/23/7C3E0A549E6A43B0B713B345CAF71B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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