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及《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23号)规定,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云水建管〔2020〕32号)等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数和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动态监管,首次评价得分将作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动态监管的基准分数,也作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首次取得信用等级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通告后,即进入动态监管阶段,每季度对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扣分或信用修复,对信用等级进行动态核定,信用等级的使用以每个季度动态核定后的现状信用等级为准。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电子证书请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经公示,现将评价结果进行通告。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4/zuixingonggao_1223/306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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